各学院
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启动,为方便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实现评奖评优数字化、信息化,自本学期起部分评优工作将借助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综合评价”和“奖励管理”模块完成。现将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工作
综合评价模块将记录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学习成绩排名、德育考评等级等,该模块数据将作为后续奖学金申请的判断依据。综合评价模块信息录入工作流程如下:
(一)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1.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1]15号)文件精神,依据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表现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测评工作。
2. 线下报送:测评结果须填写《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打印后报送。
注: (1)纸质版表格均须设置好纸张大小(一律采用A3纸张打印)
(2)设置好页边距(左3.2cm,右1.3cm)、页眉页脚、工作表表头等内容,每页须有表头、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和学院盖章。
3. 线上录入:测评结果应录入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综合评价模块”,进入“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界面,下载模板后,上传;副书记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第二部分)
(二)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
1.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对2017级、2018级学生进行德育考评.
2. 请各学院报备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德育考评成绩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综合评价模块”,进入“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界面,下载模板后,上传;副书记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第二部分)
注:学生综合评价录入的数据将作为后续奖学金、荣誉称号系统申请审核的判断依据,若未成功录入信息,后续学生将无法完成奖学金申请审核工作。
二、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一)评选类型及要求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优秀学生奖、三好学生评定要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准,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进行。
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业奖、特长奖、三好学生评定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
全体本科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二)名额分配及查看
1.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3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5%确定;
二等奖2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三等奖1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5%确定。
2.学业奖
学业奖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10%、15%(其中泰山学堂、尼山学堂、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校级人才培养基地、科教协同育人计划等山东大学特色人才培养计划的获奖比例扩大到10%、15%、25%)。
3. 特长奖
研究创新奖、创业实践奖、社会服务奖、美育素养奖、体育素养奖、学科特色奖等各类特长奖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学院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750元为标准,将特长奖总金额划拨学院,由各学院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不超过三项。
4. 校优秀学生干部
按所在学院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选,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
5. 各学院可登录综合管理系统,进入 “奖励管理”模块,点击“校内奖励院系审批”,查看各类奖项名额分配情况(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第三部分)。其中学业奖名额仅覆盖各学院2017级、2018级转专业前普通培养机制学生人数,2017级、2018级转专业前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2017级-2018级转专业前特殊培养计划学生学业奖名额分配表》(附件3),具体说明详见本通知第三部分有关说明第4条。
(三)工作流程
1. 学生线上申请;
2. 辅导员线上审批;
3. 学院线上审核、公示;
4. 评选工作结束后,须在学院线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系统导出汇总表,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工部留档备案。
注:除校级三好学生外,其他奖项均需通过上述流程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手册第四至第六部分。
三、有关说明
1. 为进一步发挥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对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突出精神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自本学年开始学生评奖评优工作要体现申请审核制。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奖评优工作,确保本院评奖评优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综合测评计分采用五分制,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公式中,学习成绩为本科生院认可的五分制成绩绩点,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为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计算出的百分制成绩除以20的五分制成绩。2017级学生奖学金评选采用五分制绩点排名,2018级学生奖学金评选采用百分制绩点排名。
3. 有关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和奖项评定工作的相关说明:
(1)综合评价信息:因现阶段学生管理系统暂不支持原学院维护已转出学生的信息,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暂不录入学生管理系统,由原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针对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或德育考评成绩(针对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填写《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表》 (见附件4)分年级填写不同类型工作表,上传至https://www.wjx.cn/jq/45335764.aspx,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学工部备案。
注:2016级及以上年级转专业学生仍按原排序填写在综合测评统计表中,仅在录入系统时不录入转专业学生的信息。
(2)奖学金名额分配:转专业学生奖学金名额已分配至原学院,各学院可通过系统查看学院名额分配总数。非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申请各类奖项,转专业学生通过线下完成申报,线上线下申报奖学金总名额等于系统分配的总名额。
(3)奖学金申请、审核: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核将通过线下完成。符合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2019年度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5)向原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无误后(学生申报表由原学院存档),学院填写《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奖项、荣誉称号汇总表》(见附件7)上传至https://www.wjx.cn/jq/45335764.aspx,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学工部备案。
4.有关2017级、2018级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参评学业奖和三好学生的相关说明:
2017级、2018级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参评学业奖和三好学生将采用线下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学生填写《2019年度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5)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无误后,学院填写《______学院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奖项荣誉称号汇总表》(见附件6)上传至https://www.wjx.cn/jq/45335764.aspx,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学工部备案。
5. 时间安排:
综合评价信息录入时间:2019年9月7日—9月12日;
奖学金线上申请、审批、公示时间:2019年9月7日—9月17日。
提交材料:
(1)所有纸质材料(①《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②各类奖学金系统导出表格、③《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表》、④《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⑤《______学院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奖项荣誉称号汇总表》)请于9月17日16时之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213房间)。
(2)所有电子材料(①《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表》、②《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③《______学院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奖项荣誉称号汇总表》)于9月17日16时前上传至https://www.wjx.cn/jq/45335764.aspx。
6. 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联系电话:64230,64780。
附件3:2017级-2018级转专业前特殊培养计划学生学业奖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__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表.xls
附件6:______学院特殊培养机制学生奖项荣誉称号汇总表.xlsx
附件7:__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奖项荣誉称号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