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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建设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工作研究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创新,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辅导员工作室试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设置。根据工作规划,先期成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室、大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大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室、大学生人格培育工作室和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室,并制定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建设期间,聘任历史文化学院党委副书记朱伟、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士保、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齐山华、土建与水利学院党委副书记周作福、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赵希波分别担任以上工作室主持人。试点结束后,学工部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室建设并适时成立其他工作室。

二、工作室成员组织。各工作室成员由各学院正科级及以下辅导员组成,规模为5-10人。组成方式为辅导员申报与工作室选聘相结合。原则上四年以内每名辅导员均需拥有至少一次工作室经历。

三、成员申报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辅导员申报工作。于12月29日前将《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明德楼B211,联系人:崔杨,电话:64798),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uegbj@sd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2: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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