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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姜楠获“泰山文艺奖”二等奖

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会议于 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在济南召开,经过评选,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姜楠以第一作者身份写作的论文《论音乐美学的学科综合性》获评艺术评论类二等奖。

本次评奖共有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电影、电视、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 12 个艺术门类的520件艺术作品参加了评选。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 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29 号)文件规定,对参评人员及入选作品进行了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审,共评出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149项,其中,荣誉奖6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33项、三等奖61项、单项奖36项。

“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文艺奖。认真做好“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和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作者:      责任编辑:谢青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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