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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理论和工作研究,特别是鼓励和支持辅导员聚焦学生工作某个领域深入研究,努力成为“一专多长”型辅导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设置

根据工作规划和首批辅导员工作室试点建设经验,拟对《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附件1),并成立如下辅导员工作室:

(一)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与党建工作室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室

(三)大学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室

(四)大学生人格培育工作室

(五)大学生网络文化建设与新媒体工作室

(六)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室

(七)大学生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室

(八)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室

(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室

(十)大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室

(十一)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室

(十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室

(十三)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室

此外,经5名或以上辅导员申报、学校审核批准,可成立其他辅导员工作室。

二、工作室成员组织

各工作室成员由各学院辅导员组成,规模为5人或以上。组成方式为辅导员申报与学校选聘相结合,原则上每位辅导员均需参加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由工作室成员推选产生。

三、成员申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辅导员申报工作。请于2016年11月7日前将《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明德楼B211,联系人:张伟,电话:64798),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uegbj@sd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x

附件2: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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